第1章 序章

是连皇族中的一些小辈都不如了。

  缓缓将剑抽离剑鞘,没有想象中那种金属摩擦的铿锵声,大殿采光极好,但剑身入眼的那一刻,锋锐的寒芒还是让刘辉的双目产生了光敏导致的眩晕。

  作为天子的御剑,尚方剑保持着大汉最高的锻造水准,每一代天子的尚方剑都会在天子死后随之入灵柩,作为最贴身的陪葬宝物之一。

  刘辉仔细端详着手中雕刻华丽的尚方剑,心中暗道自己刚才怎么没想起它来,若是让老奴将此剑一并带出就好了。

  “在我手中,你却要随我一同背负这亡国之名,也算是无妄之灾了。”并指拂过剑身,刘辉感觉到尚方剑在微微颤抖,不知是否是这近乎通灵的宝剑感受到了主人心中的哀意。

  回忆着儿时宫中某位禁卫统领教导的剑法,闭上双眼,手腕、脚尖、腰身,一切发力的要点皆随心而动,剑锋上下舞动之间,隐隐有龙腾之势。

  不知不觉间,刘辉的剑已经脱离了他曾经学过的任何招式,手中尚方剑身竟真的浮现出一条金龙的虚影。龙影游走之形,恰如刘辉脚下步伐,这一刻,尚方剑作为天子御剑的潜能才真正显现出来。

  大汉一朝五十七位天子,五十七柄尚方剑,真正如刘辉手中这柄觉醒的也不过个位数,而且都是在天子御驾亲征,亲身杀敌的战场上,刘辉的这柄尚方剑,在天子第一次持之便水到渠成地觉醒,真可谓前无古人,而且因为大汉的覆灭,也将后无来者。

  剑舞尚未停歇,大殿中央的阳光逐渐倾斜泛黄,正如此刻的大汉,日落西山。

  金龙缠绕的剑身反射夕阳,大殿内一片薄暮之气。

  宫外的喊杀声渐渐停息,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马蹄敲打青石砖的声音,刘辉所等待的,终在日落前的最后一刻到来。

  暮光自西侧入殿堂,拉长了刘辉的影子。

  十余名异族将领驾着战马,就这样旁若无人地踏入殿中,每个人的战刀上都沾染着鲜血。杀伐之息染红了金辉氤氲的空气。

  为首的异族统帅抬手让身后的同行者停下脚步,微微侧身:“归我了,你们有意见吗?”

  身后一众皆是沉默。

  所有的异族将领都知道他们今天为什么能站在这个地方,正是靠着面前这名比他们所有人都要年轻的统帅。

  是因为他天才的战略眼光,出其不意地绕过了汉军在西疆布下的层层防线,切断了后方的补给。并展现出惊人的战术素养,一举击溃三十万汉军,令大汉的防线出现缺口。又劝降为大汉牧守北疆的晋王,将战火烧到大汉最繁华的地区,才奠定了今日胜利的基础。

  没有他,他们众异族就算集合成一个整体,也不过是松散的联盟,只会被大汉各个击破。

  异族统帅纵马上前,摘下被斩出一道裂痕的头盔,露出刀削斧凿般的面孔:“安京王很强,以朽木之身独杀我十三员战将,我已下令将其厚葬,想来这天下唯有一人值得他效此死力。那么你就是,大汉天子?”用衣角抹掉血迹,刀尖指向冷眼相待的刘辉。

  “既知是朕,为何不拜!”刘辉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大殿中,身后金龙虚影释放出天子的威压。

  后方的异族将领在龙影现身的那一瞬间便瑟瑟发抖,双腿控制不住地弯曲。

  “哼!”他们的统帅冷哼一声,以自身为模板的巨大虚影显现在身后,挡住了来自刘辉的压力,与刘辉身后的金龙针锋相对。

  “大汉将倾,你身为败亡的天子,也配受我等朝拜!”话语中有着无尽的傲然,“我名玛尔斯,你且记住,正是征服大汉之人!”

  玛尔斯知道,他身后的同僚们并非屈服于刘辉的天子之气,而是异族已经匍匐在大汉的脚下太久了,他们站不起来了。就算是他天纵奇才,以绝对的优势战胜了汉军无数次,时至今日,异族的损失还是远远大于汉军,可以说要不是边疆诸王各怀异心,受到挑拨相继而降,大汉今日依旧固若金汤。

  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  就算今天大汉倒下了,只要大汉的魂还在,异族就永远不可能站起来。哪怕异族代替大汉建立了帝国,尚未被消灭的汉军依旧会卷土重来,推翻异族的统治。

  而只要玛尔斯一离开,留在中原地区的异族绝对不是汉军的对手。

  这就是意志的重要性,异族的意志已经被大汉的意志压制了一千四百五十三年,他玛尔斯能够毁灭大汉的意志,但没办法让异族的意志崛起,这只能靠他们自己。

  玛尔斯能做的只有以绝对胜利者的姿态为异族树起一根支柱,至于能否摆脱大汉意志的压制,玛尔斯只能说他已经做了能做到的一切。

  “玛尔斯......战神临凡吗?”刘辉虽然没见过玛尔斯,但十年来前线传回的战报早就告诉了他,异族一方有一名总领全局的统帅,正是在他的带领下,汉军才会被异族打得节节败退。

  同样的,刘辉也通过情报网络知晓了玛尔斯这个名字的含义,乃是西域最强大的异族罗慕路斯神话中的战争之神。

  “临凡?这么说不太恰当,我只不过是罗慕路斯人意志的集合体,罗慕路斯人曾经是唯一能够和大汉相提并论的民族,但他们被大汉打败了。他们潜藏着复兴的愿望,这个愿望经过了千年的沉淀,在罗慕路斯人的心中生根发芽,结出的果实便是我。”

  玛尔斯面带微笑地指了指自己,用只有他和刘辉能听见的声音说道。

  “我生来知晓有关战争的一切,我拥有罗慕路斯人所有的智慧,我存在的意义便是为罗慕路斯帝国打败大汉,让罗慕路斯重新崛起。至于其他的异族......”

  玛尔斯冷笑道:“大汉已亡,哪怕我就此消散,想必罗慕路斯人也能以其雄心壮志压服众异族,建立一个以罗慕路斯为中心的帝国,对我而言,这就够了。”

上一页下一页